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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中学、实验初中校舍和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宝应中学、实验初中校舍和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6/3/27 15:20:03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中学、实验初中校舍和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宝应县数据局以宝数据投资[2026]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应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中学、实验初中校舍和运动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宝应县白田南路1号、宝应县白田中路59号
    2.1.2 工程规模:1.宝应中学教学楼、运动场及宿舍改造内容为:教学楼改造部分拆除工程、教学楼卫生间-内装工程、办公室及教室-涂料出新工程、办公室及教室-地砖维修工程、办公室及教室零星改造工程(地台维修)、教学楼公共区域改造工程、教学楼公共区域照明改造工程、教学楼外墙面改造工程、教学楼报告厅改造工程、教学楼更换门工程、教学楼大厅内装工程、教学楼晾晒区工程、钢结构玻璃雨棚出新工程、教学楼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工程(伸缩缝、防撞条、楼梯扶手维修)、教学楼文化墙工程、教学楼多媒体黑板及讲台工程、食堂改造工程、宿舍楼改造工程、体育馆改造工程、自来水增压工程、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足球场基础改造、足球场草坪、操场亮化预埋、灯基础、接线井等。2.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运动场、笼式足球场改造内容为:足球场草坪,操场跑道,两个五人制足球场等。
    2.1.3 合同估算价:228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0日,竣工日期:2026年08月19日
    2.1.5 其他:(1)申请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 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 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 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业绩,(18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 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 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 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 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 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 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 18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18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 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 3、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 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 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 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 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 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8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 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 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 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 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 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无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对宝应中学教学楼、运动场及宿舍和宝应实验初级中学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等 进行提升改造,其中: 1.宝应中学教学楼、运动场及宿舍改造内容为:教学楼改造部 分拆除工程、教学楼卫生间-内装工程、办公室及教室-涂料出新工 程、办公室及教室-地砖维修工程、办公室及教室零星改造工程(地 台维修)、教学楼公共区域改造工程、教学楼公共区域照明改造工 程、教学楼外墙面改造工程、教学楼报告厅改造工程、教学楼更换 门工程、教学楼大厅内装工程、教学楼晾晒区工程、钢结构玻璃雨 棚出新工程、教学楼公共区域零星维修工程(伸缩缝、防撞条、楼 梯扶手维修)、教学楼文化墙工程、教学楼多媒体黑板及讲台工程、 课桌椅、食堂改造工程、宿舍楼改造工程、体育馆改造工程、自来 水增压工程、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足球场基础改造、足球场草坪、 操场亮化预埋、灯基础、接线井等。2.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运动场、笼式足球场改造内容为:足球 场草坪,操场跑道,两个五人制足球场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 18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18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8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10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04月09日10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04月09日10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栏附件具体查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叶挺路78号
地址: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
邮编:225800
邮编:225800
联系人:朱俊、尤翔
联系人:马嵩林
电话:13852188765
电话:1892191058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byxjyjfgk@163.com
电子邮件:1102115139@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1、本项目招标人为:宝应县教育局、宝应县政府投资项目集中建设管理中心。 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嵩林 联系电话:18921910588通讯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泰山东路98号;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6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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